因公临时出国(境)
因公临时出境申办要求及流程(三个月以内)
时间:201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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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临时出境指因公临时出访香港、澳门或台湾(三个月以内)。湖南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为港澳台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因公临时出境的校内审批手续与因公临时出国类似,湖南省港澳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为省外事侨务办,台湾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为省台办。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由省外事侨务办签发。

以下的赴港澳台工作学习有关要求、流程和规定,也适用学生赴港澳台交换学习(通常在三个月以上)。

一、申报赴港澳台的基本要求

1.资料要齐全、填写要规范。所有材料需要打印填报,有负责人签字及盖有公章的资料不得随意修改,确有需要自行修改的要加盖公章。

2.信息要真、任务要明确。不得隐瞒身份,冒充身份申报,不得填写虚假信息,严禁盖假章或冒充签名,否则取消申报并追究相关责任。

3.纪律要遵守。不得持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从事任何受薪或非受薪的雇佣工作,不得在港澳机构变相常驻,不得从事与审批机关批准内容不符的活动。

4.组团要合理。夫妻子女不能同行,原则上同级领导、同单位领导不能同团,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予审批,特殊技术人才需要出访的需要写出说明。

二、邀请函要求

本单位单独组团的,需要邀请函(电)和翻译件,邀请单位应业务对口、级别对等。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邀请函必须真实可靠,用邀请单位的公文纸打印,应写明邀请的目的和理由、邀请的人数、被邀请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出访日期、停留时间等,应有邀请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经授权邀请人签署。

三、赴香港澳门申报资料及流程

因公出境赴港澳人员接到邀请函后,请提前一个月与国合处港澳台办联系

联系电话:88823975,张老师,二办公楼224

第一步:填写《出国(境)申请报告单》

第二步:请准备以下材料:

1 邀请函两份,外文需要翻译件一同提交(自己翻译)。

2 赴港澳日程安排一份(邀请方提供)

3 因公赴港澳报批件一份

4 因公临时赴港澳批件附表一份

5 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一份

6 因公往来赴港澳通行证申请卡一份,附交二张白底彩色小二寸照片(不戴眼镜)。

7 因公临时赴港澳参团人员情况表一份

8 人员批件一份(仅适用于双跨团)

9 任务批件一份(仅适用于双跨团)

如果邀请需要多次往返签注的需要填写下列表格

1 首次申办多次签注人员登记表

2 续办多次签注人员赴港澳情况表

点击下载相关表格,请严格按照范本说明来填写相关表格。

申报材料纸质提交二办公楼224

***温馨提示***:

因公临时出境指因公临时出访香港、澳门或台湾,湖南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为港澳台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以下是我校师生赴港澳台工作和学习的有关要求、流程和规定。

(一)申报赴港澳台的基本要求

1.资料要齐全、填写要规范。所有材料需要打印填报,有负责人签字及盖有公章的资料不得随意修改,确有需要自行修改的要加盖公章。

2.信息要真实、任务要明确。不得隐瞒身份,冒充身份申报,不得填写虚假信息,严禁盖假章或冒充签名,否则取消申报并追究相关责任。

3.纪律要遵守。不得持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从事任何受薪或非受薪的雇佣工作,不得在港澳机构变相常驻,不得从事与审批机关批准内容不符的活动。

4.组团要合理。夫妻子女不能同行,原则上同级领导、同单位领导不能同团,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予审批,特殊技术人才需要出访的需要写出说明。

(二)邀请函要求

本单位单独组团的,需要邀请函(电)和翻译件,邀请单位应业务对口、级别对等。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邀请函必须真实可靠,用邀请单位的公文纸打印,应写明邀请的目的和理由、邀请的人数、被邀请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出访日期、停留时间等,应有邀请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经授权邀请人签署。

(三)通行证管理规定

1.因公通行证需集中管理,出访人员需要返回后7天之内交回通行证至学校港澳台办公室。

2.证件过期办理新证件须先交旧证件,证件遗失补办需本人前往长沙市出入证管理处补办,离职、退休人员因公通行证交省外办护照室统一注销。

特别说明:

1.学校行文出访时间必须与邀请函一致,不能自行更改出访时间地点。

2.所有申报资料需要的表格,请按照模板正确填写。

3.所有材料请按以上流程图中顺序整理好,提交学校港澳台办报省外办或省台办,获得批准后,自行前往长沙市出入境处办理有关出境证件。

4.请所有师生将自己的出入境签注记录,出入境有自己照片的那一页,复印备用,报账和以后填表需要。

电话:8882 3975

四、赴台湾手续流程

1.湖南大学出国(境)申请报告单(教职工填写)或者湖南大学在校学生出国(境)申请报告单(学生填写)一份

2.学校行文,自拟草文,通过办公自动化发给负责的老师

3.邀请函(英文的需翻译成中文),一式二份

4.详细日程安排(英文翻译成中文),一式二份

5.对方背景材料(中文),一式二份

6.对方承诺函(限国际会议,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7.与会人员名单(仅会议需要此表,并翻译成中文),一式二份

8.赴台人员名单(填写说明),一式四份,公章及经办人不填,只填个人信息

9.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二份

特别说明:

1.学校行文出访时间必须与邀请函一致,不能自行更改出访时间地点。

2.所有申报资料需要的表格及怎样填写,学校官网上都有详细的说明和填写模板,请需要办理赴港澳台学习、访问、和工作的师生浏览学校官网,进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并正确填写和申报。

3.所有材料按以上各流程顺序整理好,提交学校港澳台办报省港澳办或省台办,获得批准后,自行前往长沙市出入境处办理有关出境证件。

五、通行证管理规定

1.因公通行证需集中管理,出访人员需要返回后7天之内交回通行证至学校港澳台办公室。

2.证件过期办理新证件须先交旧证件,证件遗失须在主流报纸刊登遗失声明,补办须提交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报纸发行时间必须在提交之日30天之前。离职、退休人员通行证交省港澳办护照室统一注销。

专办员:张老师

电话:8882 3975

地址:二办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