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含港澳台事务办、留学中心)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2月11日
二、巡察对象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含港澳台事务办、留学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巡察内容
主要围绕履职尽责、组织建设、作风纪律以及上级巡视和专项检查整改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开展巡察。
四、巡察组信访受理方式
1.电子邮箱:dwxcb@hnu.edu.cn
2.来电受理
电话号码: 0731-89928495,15973189252
联系人:李老师
需要面谈的请电话联系确定面谈时间和地点。
3.意见箱设置地点:学校二办公楼北门一楼上二楼楼梯拐角处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师生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31-88823220)。
特此公告。
湖南大学党委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
2019 年 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