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韩国祥明大学的合作与交流协议,现拟从我校本科学生中选拔2名优秀学生赴对方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愿赴对方院校交流学习的学生按截止日期要求,将申请材料交我处丛老师。相关信息如下:
一、爱国爱校,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身体条件好;
二、有托福、雅思或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
三、2019年秋季学期入学(9月-1月);
四、招生对象: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五、学生在对方所修得的学分按照我校相关部门政策规定转回我校,冲抵在我校需学习的相关课程学分;
六、在海外学期期间,学生向湖南大学缴纳学费,无需向对方缴纳学费,生活费及其他费用自理;
七、申请材料:1)填写《湖南大学学生赴国(境)外合作院校交流学习报名表》并加盖学院公章;2)提交自入学以来的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公章(英文)(必须);3)提交英语考试证书复印件(必须);4)提交中英文在读证明并加盖公章(必需);5)提交2封教授或任课老师推荐信(英文)(必需);6)提交参与课外活动、实习活动的证明复印件以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选交)。
八、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4日17:30.
九、学生的管理参照“湖南大学学生赴国(境)外合作院校交流学习管理细则”执行。
十、补充说明:
(1)条件:择优录取,在报名学生中筛选,取决于你在报名学生中的优秀程度,无过往可比性;未截止的情况下,学生情况都不会被统计,所以也无查询信息给未报名同学;关于成绩的排名,各院系会有差异,我们会有一定的参考比例系数;
(2)关于学分认可问题,具体请询问教务处或相关学院教务办。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南大学学生赴国(境)外合作院校交流学习报名表》
联系人:丛老师
电 话:0731 - 88823178
出国交流项目咨询QQ群:812477400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微信公众号:HNU-GLOBAL
办公地址:湖南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南校区第二办公楼226(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