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申请
各校级交换生需在母校进行湖南大学交换学习申请,待我校审批过后,会将录取通知书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各学校负责交换生项目的老师。
二、迎新注册
1.根据学校安排,港澳台地区的交换生于每学期开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到院系及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进行报到注册。
2.港澳台交换生需在入境24小时内,前往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
(1)办理暂住登记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录取通知、在读证明、居住地址证明;
(2)派出所地址:
南校区: 橘子洲派出所;望麓桥公寓:望城坡派出所;财院校区公寓:西湖派出所。
三、在校学习
港澳台交换生的教学培养、学籍管理工作由教学主管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学生所在院系执行具体工作。
四、后勤保障
根据学校安排,港澳台交换生宿舍原则上由学生工作部配合大学生园区生活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在校内住宿。原则上与我校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住宿条件、住宿收费标准一致。
五、离校手续
交换学生需在学期结束前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提交交换总结。
交换学生需在学期结束前办理各项离校手续后方可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