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是学校执行涉外政策,协调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责有:
(1)负责起草学校国际化发展规划;
(2)负责制定学校涉外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重大外事活动的策划、实施;
(4)负责校级涉外出访来访活动的组织与服务工作;
(5)协调全校外事活动,为学院的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
(6)拓展学校与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政府团体、国际组织的合作项目,负责校际交流计划项目的统筹管理;
(7)负责长期外籍专家、博士后的入境和境内管理;负责短期外籍专家管理;
(8)负责外专引智项目的申报和管理;
(9)负责国际会议的报批;
(10)负责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的联络和报批;
(11)负责教职工临时因公出国的审批、护照和签证的代办;负责学生因公临时出国的审批,指导学生办理护照和签证;
(12)负责湖南大学孔子学院的申报、建设和管理;
(13)负责外事接待报销审批;
(14)负责授予、聘请国外人士名誉学位/学衔的报批;
(15)负责学校其他涉外事务。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负责学校对港澳台事务的管理职能部门和办事服务机构。工作地点、人员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融为一体。其中心任务有:
(1)负责制定学校有关港澳台事务的规章制度;
(2)负责校级涉港澳台地区出访来访活动的组织与服务工作;
(3)负责重大涉港澳台活动的策划、实施;
(4)统筹协调赴港澳台地区的交流计划和项目,推动各学院与港澳台地区高校建立学术合作关系;为学院与港澳台地区高校开展学术交流提供服务;
(5)协调港澳台(侨)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
(6)负责港澳台师生交流项目的申报和管理;
(7)负责教职工和学生因公赴港澳审批、因公赴台湾报批,协助、指导通行证和签注手续办理;
(8)协调港澳台地区学者短期来访的接待工作;
(9)负责涉港澳台会议报批;
(10)负责授予、聘请港澳台人士名誉学位/学衔的报批;
(11)负责学校其他涉港澳台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