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关于国(境)外人员来访和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需提前申报的提醒
时间:202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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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附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国(境)外人员来访和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加强国(境)外人员来访的管理工作。邀请国(境) 外人员来访的个人及单位要自觉按照规定提前履行申报手续,申报事项主要包括到访人基本信息、行程、邀请函(公函)、外宾接待费用、开支范围等。

二、 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管理工作。各单位要确保每一位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按照规定提前履行申报手续,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结束返校后及时报告在国(境)外活动情况,并主动上交出国(境)证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指三个月以内的出访,三个月以上和留学性质的出访(不分时间长短)请联系人力资源处办理手续。学生出访无论时间长短均需提前履行申报手续;

(二)凡因公事务的临时出访,都需要按规定履行因公临时出国(境)申报和审批流程,与是否需要报账无关。教职工通过我处(办)办理公务普通护照或因公港澳通行证(外籍和港澳台居民、持有出访国或地区身份的除外),学生持个人证件自行办理签证(签注);

(三)因公临时出国(境)的教职工需提前 2 - 3 个月申办,不人为制造急件,无特殊情况不得申请持个人证件出访(外籍和港澳台居民、持有出访国或地区身份的除外);

(四)教职工和学生参加线上国(境)外会议和其他线上国(境)外活动应参照因公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均需提前履行申报手续。

三、 申报相关材料及联系方式。来访我校的国(境)外人员和我校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均需提前在我校外事工作与港澳台事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不接受事后补办。具体申报相关材料见附件,有任何问题请与我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一)国(境)外人员来访、教职工因公出国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88822355

办公地址:二办公楼 224 办公室

(二)教职工因公赴港澳台、学生因公出国(境)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88823975

办公地址:二办公楼 224 办公室

附件:1、外事工作与港澳台事务管理系统登录方式

2、湖南大学外事接待管理办法

3、2023因公出国办理指南与常见问答

4、湖南大学师生因公赴港澳手续办理说明

5、湖南大学师生因公赴台湾手续办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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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