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海外交流
关于申报2021年港澳与内地大中小学师生交流计划大学生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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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港澳与内地高校在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方面的交流,教育部推出“港澳与内地高校师生交流计划”项目,通过向内地高校提供项目经费补助的办法邀请港澳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来内地学习、科研或实习,包括参加小学期课程(暑期)、交换生课程、讲座、学术竞赛、社会服务等。项目分为长期项目(3个月到1学年)和短期项目(3天到3个月以内)。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2021年可申请举办线上交流项目,根据线上项目的实际需要申报经费,包括课件制作费、场地费、资料费、讲课费等。现将2021年教育部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

截止日期:2020年11月3日。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陆劲松

联系电话:88823977,ljs9595@hnu.edu.cn,二办公楼226办公室

附:1.教育部关于申报2021年港澳与内地大中小学师生交流计划” 项目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0】163号)

2、项目申请书

3、确认函信息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0-10-23